為倡導文明祭祀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》《遼寧省殯葬管理實施辦法》《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《喀左縣文明祭祀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法律法規和《喀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》(喀政辦發〔2023〕9號)有關要求,現就加強喀左縣文明祭祀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制造、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。
二、禁止在城市道路、街(十字)路口、廣場、公園、景區、綠地等公共區域及人口集中地區、公路兩側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,焚燒封建迷信殯葬用品、祭祀用品、逝者遺物及花圈。
三、如有違反本通告者,縣政府相關部門將依據法律、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予以查處。出現阻礙、干擾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四、廣大村(居)民要樹立節儉喪葬、厚養薄葬的美德,倡導網絡祭掃、鮮花祭掃、踏青遙祭、植樹緬懷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。
五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2023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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