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26日,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許國利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許國利上訴后,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。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,第一審判決、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依法核準對許國利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,安排許國利會見了近親屬,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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